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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区级扶持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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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相关要求,我局代区政府起草了《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区级扶持办法(送审稿)》,现将送审稿全文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月12日18:00点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附件:1. 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区级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区级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联系人:唐莎莎;联系电话:46770531;邮箱:rcjrb@126.com。)


附件1


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

区级扶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经济证券化水平,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进程,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渝上市办〔2022〕1号)及全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对象

本办法鼓励扶持对象为我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

二、扶持政策

(一)对在重庆OTC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45万元奖励。

(二)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50万元奖励。

(三)对在境内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3000万元奖励。即:纳入上市辅导备案验收给予500万元奖励,成功过会给予10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给予15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3000万元奖励。

(四)对在境内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五)对在境内外上市的市外企业,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具体金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以上奖补“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转板、挂牌、上市仅对差额部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累计奖补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荣昌区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区领导联系拟上市重点企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调度上市工作,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二)强化后备库建设。实施企业上市“育苗”行动,按照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审核评定的程序筛选优质企业纳入后备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也要管上市”的理念,建立本行业领域后备库子库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大督查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打表推进上市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目标明确到位、责任分工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本办法享受相关奖励政策的企业10年内迁离、注销的,需全额退还享受的政策奖励资金。

(二)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及时修订完善。荣昌区原有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办法施行之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157号)同时废止。


附件2

关于《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

区级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企业上市是衡量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显著标志,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是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支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充分体现,也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上市工作,持续强化财政保障,我区《上市(挂牌)企业财政扶持暂行办法》于2015年首次出台,并于2019年、2020年进行修订完善。政策实施以来的引导作用明显,但整体来看,仍存在上市企业数量偏少、发展不足等短板弱项,无法发挥资本市场对地方经济转型、产业发展关键性推动作用。特别是面对注册制改革、科创板开板、北交所成立等新机遇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新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企业上市,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缓解企业上市压力,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现行奖补政策亟需优化完善,因此,出台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区级扶持办法十分必要和可行。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重庆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渝上市办〔2022〕1号)。

(三)作出制定规范性文件决定的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或会议名称、纪要等。

2022年8月22日,区政府区长万容召集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金融事务中心)、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国资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召开了区内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要求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上市财政奖补等有关政策。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包括征求意见对象、方式、反馈的主要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等)。

编制过程中,起草组通过认真调研,对现行上市、挂牌奖补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了评估,走访调研拟上市企业、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并结合我区实际、企业情况及周边区县政策等,形成了《荣昌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区级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正通过荣昌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我局将充分考虑论证公众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重要制度设计。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扶持对象、扶持政策、保障机制、其他事项4大方面内容。

1.扶持对象。

为我区拟挂牌上市重点企业。

2.扶持政策。

一是对在重庆OTC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45万元奖励。二是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50万元奖励。三是对在境内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3000万元奖励。即:纳入上市辅导备案验收给予500万元奖励,成功过会给予10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给予15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3000万元奖励。四是对在境内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五是对在境内外上市的市外企业,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具体金额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3.保障机制及其他事项。包括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后备库建设、加大督查考核等。

(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

不涉及。

(三)与上位法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内容。

无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唐莎莎,电话023-46770531、邮箱rcjr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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