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打击和继续遏制非法猎捕国家重点、市重点保护及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荣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荣昌区实际,拟继续划定我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为此,区林业局起草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7日。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件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3-61471688。
电子邮箱:1075567198@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43号10楼(荣昌林业局)(邮编:402460)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猎区和禁猎期通告》(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猎区和禁猎期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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