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62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了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荣昌区国资委高杰同志作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2月4日—2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电话等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46777553,邮箱:1475862735@qq.com,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路367号附2-2号;
联系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46773431,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
附件: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附件
国资国企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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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职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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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杰 |
重庆市荣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与产权管理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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