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荣昌区地震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概况
重庆市荣昌区地震局成立于2008年8月,原机构名称为荣昌县地震局,2010年被重庆市公务员局批准为参公事业单位。2015年荣昌撤县设区后,荣昌县地震局更名为重庆市荣昌区地震局,是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的专门机构,为区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人,实有11人,内设三科一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应急管理科、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农业大楼18楼。
全区现有有人值守台1个,无人值守台1个,深井水位观测点1个,电磁波观测点1个,承担日常地震信息与观测数据的收集、传输、报送与管理。
近年来,我区防震减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地震局的领导与支持下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地震观测资料在全市评比中连年获奖,区地震局多次被评为全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级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定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区防震减灾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4、承担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的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会同区城乡建委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负责全区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抗震管理的指导意见。
6、负责全区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工作;负责震情跟踪及重大宏观异常的核实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8、负责全区群测群防管理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提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车辆和机关财产管理等工作;
2、负责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的管理;负责拟定防震减灾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负责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学习计划;
4、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地震应急期间后勤保障和震情值班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二)震害防御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1、负责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计划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2、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
3、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5、负责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抗震管理的指导意见;
7、负责镇街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业务培训及指导;
8、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9、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工作;
10、承办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其他工作。
(三)监测预报科(挂重庆市荣昌区地震观测站牌子)
1、负责震情跟踪及重大宏观异常的核实上报工作;
2、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3、负责地震趋势周、月、季、年中、年度和紧急震情会商工作;
4、负责地震信息节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地震监测资料的评比、检查和管理工作;
6、负责地震监测业务培训及地震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7、按照观测规范要求做好地震监测工作,负责地震监测日常值班管理工作,保证观测资料连续、完整、准确、可靠;
8、撰写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
(四)应急管理科
1、负责全区地震应急预案的拟定及督促落实,督促指导相关部门、镇街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
2、负责全区地震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对地震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的建设与管理,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避险与疏散演练;
4、检查落实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5、负责管理全区地震灾情速报和地震现场工作;
6、配合做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7、负责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五、领导分工
吕凤明:局长,主持地震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震害防御、安全生产、法制工作,联系震害防御科。 办公电话023—85265407。
黎忠玲:副局长、机关支部书记,负责监测预报、应急救援、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群团、计生和机关管理工作,联系局办公室、监测预报科和应急管理科。办公电话023—85265402。
李 坚:主任科员,协助吕凤明局长做好震害防御、安全生产、法制工作。
六、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
1、全区地震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地震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
2、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及办事人员的职务、职责等;
3、机关行为规范或工作守则,廉政制度;
4、本机关负责的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
5、本机关执行处罚的依据、罚没收入上缴财政情况;
6、本机关办事机构和承办人员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和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及违纪违诺的投诉、处理途径;
7、领导班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分解、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8、机关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对内公开
1、机关领导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机关人事管理及干部选拔调整和奖惩情况;
4、机关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5、涉及机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七、公开形式
(一)对社会公开的形式
通过荣昌报、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办公地点设立的政务信息公开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的形式。
(二)对内公开的形式
通过内部文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机关公示栏等形式进行。
对政务公开的监督
(一)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关的统一领导,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进行举报。
(二)在机关内部对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三)设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23—85265410,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处理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