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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仲裁庭上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日期: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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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仲裁庭真的方便我们少跑路,在家门口就把我们的事情解决了。”近日,工伤职工董某某高兴地说到。

  随着疫情防控向好,企业复工复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拖不得也拖不起,区仲裁院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延伸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流动仲裁庭的能动优势,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5月13日,区仲裁院将流动仲裁庭搬到了我区某煤矿企业的办公室,通过在企业办公室现场办案,进行面对面的调解,拉近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办案时间、简化了办案流程。当天,最终成功调解2起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调解金额18.2万元,当场制作送达了调解书,并借此机会就劳动法规、用工管理等方面,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宣讲和交流。

  区仲裁院始终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深化服务管理,针对案情简单、当事人离城偏远、交通不便等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流动仲裁庭的能动作用,在群众“家门口”办案,进街道、企业就近办案,简化办案程序,减少当事人双方维权成本,让群众少跑路,让仲裁庭真正流动起来,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自我区积极探索流动仲裁庭工作方式以来,已经成功调解处理涉案人数34人,涉案金额52万元,流动仲裁庭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今年我区仲裁院将在推行“互联网+调解”平台应用中结合流动仲裁庭办案方式,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的职能作用,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全面提升“荣昌仲裁”的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和社会公信力。(张飞龙 李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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