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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社保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二十二个行业
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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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日前传来消息,特困行业范围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由之前的5个行业扩大至22个行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文化艺术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政策还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前期已对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等行业的企业,发放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其中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分别为:该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60%。为了让惠企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实行“免申即享”。

另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已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相关企业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根据提示确认缓缴起止时间,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张飞龙 郭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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