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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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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司法局业务指导下,按照《重庆市荣昌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荣委发〔2017〕8号)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有关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工作通知〔2018〕164号)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对应清理取消和规范工作。经清理,我局没有不符合上位法不合规以及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3项。二是按照“三级四同”的要求,制定“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经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四办”清单共计8个大项,33个小项;公共服务事项“四办”清单共计16项,均予以公布上线。三是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我局8个大项共计33个小项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四是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荣昌公证处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出生、生存、死亡”等46项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推广公证在线受理系统。凡经在线受理的,可以实现即办即领公证文书。除个别必须亲自办理的公证事项,同时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也可以实现“一次都不用跑”。五是开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全面进行梳理,共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16项,逐一编制了办事指南并录入市网审平台。六是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初审阶段,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并按市局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阶段的审批。

2.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对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8版)》,我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共计29项行政权力,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3.加强市场监管。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鉴定所、公证处等20家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了随机抽查,共抽查律师事务所2家,法律服务所2家,鉴定所1家,公证处1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的依据及各被检查对象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要求上报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8版)》并予以公示。

4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信息转递,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特殊人群心理矫治工作,聘请心理医生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87名,2018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203人,解除233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完成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工作,全区80路监控视频全部接入全市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现对司法所视频点名常态化、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管常态化、对社区矫正工作视频督察常态化。目前衔接安置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2934人,2018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739人,服刑人员核实率为100%预释放人员回执率为100%。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通过临时救助、落实低保解决“三无人员”的生活问题,采取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引导就业、推荐就业等形式增强“两类人员”造血功能。2018年,为社区服刑人员累计落实责任田158人,引导和推荐就业93人;刑满释放人员中落实责任田177人,自主创业18人,从事个体经营29人,企业和经济实体吸纳就业78人,社会救助108人,推荐就业13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文件起草部门与法制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法制统一。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2018年,我局制定了1件规范性文件,并报区法制办予以备案。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化、民化、法治化。

1.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目前,我局没有出现因违法或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撤销、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形。

2.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了重庆百君(荣昌)律师事务所、重庆宇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我局有公职律师12名,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人民调解等工作,多名公职律师为重庆荣隆台湾工业园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全区律师担任53家党政单位法律顾问,落实21个镇(街道)、15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实行网上办证、登记、变更和注销。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组织8名人员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全部考试合格,合格率达100%。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9名。

2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每季度汇同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卷进行评查。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对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律师等案卷进行评查,全年共抽查案卷243件,评查的案件来看,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案件质量合格

3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查。2018年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件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处罚决定、期间送达执行,整个过程都符合法律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对2件行政处罚案件在西部律师网进行了公示,且及时向市司法局和区法制办进行备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年主办人大建议1,协办3件满意率100%;主办政协提案1,协办3件,满意率100%。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我局监督电话、12348热线、重庆法网、荣昌APP网络问政等进行投诉反映问题。全年收到3件关于社区矫正的检察建议,均按规定办理并回复检察机关。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坚持每季度通过网络和宣传栏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职能、行政许可法律依据、职责权限、办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案件信息。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均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予以公示,以方便办事群众。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干部实干年”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对照6个方面问题认真查摆,扎实整改,收集审查全局干部自查践诺表76份。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四风”整治,严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3·8”妇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宪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润乡村”、“法律护航夕阳红”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00余场次。二是做好新时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施宪法宣传“十个一”项目,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宪法宣传周”启动活动,展出75组展板,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参与群众近1000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各镇街、各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7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袋等10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300余人次;利用户外公益广告牌、LED显示屏、公交招呼站牌等,投放宪法公益广告400余个;利用各类网络平台、LED显示屏等媒体发布宪法学习宣传信息200余条。三是结合“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活动,通过法治院坝会、调解观摩会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1000余场次;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200余场次。四是通过组织一次法律晨读、开展一次法治教育班队活动、举办一次宪法宣传站展、邀请法治副校长或者法律顾问到校开展一次法治讲座“四个一”举措,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课、法治实践活动180余场次。

2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即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个、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2个。提前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强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解决全区法律服务公共产品供给不均等、发展不平衡、服务不充分的问题。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共接待业务咨询2133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公证及司法鉴定案件5278件次,调处矛盾纠纷5244件,成功调处5187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自3月投入运行以来,已安排坐席服务人员78人次,解答咨询634人次。2018年6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我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法得到司法部、市、区认可。

3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书面说明制度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备案制度。2018年我局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建立人民调解+警官+法官+律师+商会+村官等多元参与的1+N人民调解体系。目前,全区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11个,形成了以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为龙头,21个镇街调委会为骨干,152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37个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延伸的点、线、面相结合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244件,调解成功5187件,调解成功率98.91%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按照行业主管部门主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的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10个重点领域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5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涉法涉诉信访形势,及时掌握可能引发大规模集访、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等非正常上访苗头。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来访进行统一登记,分类归口接待,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年我局收到投诉转办事项4件,重庆市信访信息系统分配办理事项1件,均依法定时限处理且已圆满回复息诉罢访,未发生因工作不当引发的非正常上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个人极端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大规模进京到市上访的。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关文件和规定,确保依法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年我局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涉法涉诉信访等特殊群体参照法律援助模式提供法律帮助420件,结案189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干部法治素养建设的意见》,将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和党内法规教育,列入党校必修课程,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宣传教育。

2抓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全年有3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考试,139名副处级以上的实职领导干部参加抽考。

3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张震教授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会。

4有序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法庭审判。2018年8月组织了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及2017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抽考干部共64名参加行政诉讼案的庭审旁听。12月组织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及139名2018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抽考干部共148名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

5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荣昌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任务分工表,开展年度普法计划审核、发布、检查和督促等工作。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荣昌区2018年区级部门(镇街)实绩和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6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责任。坚持抓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2018年共收集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案例19个,向市司法局推荐报送6个。深化“荣昌法治”电视栏目,全年共播出9期“以案释法”节目。区级“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宣讲队到基层党委和区级各系统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宣讲活动15场次。

(八)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支撑保障。

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相关情况。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局设有法制科,专门负责我局的法制工作。全年新增执法人员17名,目前,全持重庆市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29名。三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8年,我局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制机构队伍力量不足,影响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二是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队伍还没有完全达到法治政府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继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全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的法治意识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建立长效性的培训机制,加强对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素质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对标对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服务民营企业系列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活动,积极培育“荣昌法治”普法品牌。

(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深化我区“访调”、“警调”、“诉调”对接机制。

(五)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利用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一网一线一平台”,创新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加大信息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应用,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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