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十分严峻。我市已于1月24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信息登记。2020年1月10日后,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来(返)荣人员应当主动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登记或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上门登记调查。未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应按要求实施自我居家隔离观察14天(自回荣之日起),居家观察期间每天早晚2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37.3℃以上)及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戴好口罩前往就近的公共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及时排查报告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自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广大市民特别是湖北来(返)荣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当地村(社区)做好隔离观察和跟踪排查工作,主动反映疑似病源。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及时清扫清运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落实消毒防范措施。严格农贸市场、经营门店管理,严禁活禽宰杀和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各酒店、宾馆等经营场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
四、全面停办群体性活动。取消各类庆典、联欢、集会、展会、大型宗教活动等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倡导人民群众自觉取消聚会性宴请、婚丧嫁娶等宴席,不聚会、不聚餐。区内各A级景区(点)、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网吧、电影院、游戏游艺厅、茶馆、歌舞娱乐场所等暂时关闭,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外出务必佩戴口罩,尽量不走亲访友,不串门拜年,倡导利用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拜年。不扎堆凑热闹,尽量避免到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地方,尽量避免接触禽畜,远离野生动物。
荣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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