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关于提高部分城区道路限速及调整海棠七支路通行方向的通告
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一是对荣昌城区虹桥路、宝城东路和恒荣路路段,限速值由原来的40公里/小时提高为50公里/小时,从2020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二是改变海棠七支路的通行方向,由原来的海棠路往宝城路方向单向行驶改为宝城路往海棠路方向单向行驶。
特此通告
荣昌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