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 庆 市 荣 昌 区 交 通 局
关于调整我区农村客运运价的通知
区运输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客运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农村客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农村客运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有关程序并报经区人民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区农村客运运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价标准
每公里0.30元。
二、票价标准
根据运价计算票价,计算结果按“三七作五、二舍八入十”收舍计价,不足2元按2元收取,各线路具体票价标准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农村客运票价属政府定价,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你中心要及时贯彻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农村客运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实施,并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客运票价标准,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同时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当客运线路、站点、里程等发生变化时,你中心要按规定重新报批。
四、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农村客运票价从2020年7月5日零时起执行。原有关农村客运票价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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