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市水利局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工作流于形式。 |
整改责任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区河长办 |
整改目标 | 完善“一河一策”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各镇街、区级河流牵头部门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河流实际问题,对照“五个清单”,开展 2021-2023 年度“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资金筹措、问题处置、考核督导等机制,严控质量, 提高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解决督察反馈“一河一策”方案针对性方面的问题。整改成效:召集区级河流牵头部门召开编制工作的推进会议,印发了《荣昌区“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方案》,并将编制资金方案报区政府待审批。已由区水利局、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现代农业和畜牧业管委会、去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团区委牵头完成11个区级河流流域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通过评审。 |
整改时间 | 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社会监督联系人:聂邓柯 联系电话:18102320700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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