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川渝两地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意见,从12月20日起,我区气象条件逐渐好转,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荣昌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荣昌府发〔2023〕22号)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12月21日0时起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0日
(联系人:罗俊杰;电话:46737312,邮箱:cqrcl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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