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政府
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精神,按照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预算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做好重点领域保障,促进财政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通知如下:
一、严控一般性支出。在2020年年初预算下达的基础上,对课题经费、规划经费、培训经费、招商经费、会展经费(含大型活动)等部门一般性支出(含重点专项类)建立统一标准,实施统一管理。2020年各部门课题经费、规划经费、培训经费统一压减30%,会展经费(含大型活动)压减20%。严控出国(境)和到其他省市的考察培训活动(四川省除外)的同时,2020年除区委、区政府新成立的组成部门外,其他各镇街、各部门、区属国企的公务用车购置原则上一律暂停。清理办公楼装修、维修、租赁及物业管理情况,建立统一管理制度。除涉密部门外,其他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租赁和维护费用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制度。
二、严控非在编人员。全面清理镇街、部门(不含医院)非在编人员情况。规范非在编用人程序,理顺劳动关系,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聘用的,需按程序报请编制人事审批通过,并完善非在编人员管理制度,以后年度一律只减不增。建立统一的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标准。
三、严控年度中追加。坚持“先谋事、再要钱”,严控预算追加,除事关维稳、灾害和涉及“三保”调标增资等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予追加;年度执行中确需追加安排的应通过调剂本单位现有预算、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给予解决;当年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严格执行除已签订合同尚未付款采购资金或正在续建的工程资金可恢复安排外,中央安排结转超2年、市级安排结转超1年,区本级当年安排未使用完毕的资金收回后一律不再安排,由区财政局统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三保支出”。区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人大、政府、政协联合公开评审和集中汇审,全力腾退财力。
四、严控单位资金账户。全面清理区级预算单位账户,区级一级预算单位(不含医院)原则上只保留零余额账户、工会账户、备用金账户和往来资金账户。强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执行,凡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严格执行动态监控,严控预算资金向单位实有账户、往来账户划转资金,规避“零结转”等行为。严查违纪转移财政资金,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工作责任。
五、退出到期政策。认真梳理阶段性的重点专项政策和各类扶持政策,建立到期财政政策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机制,逐项制定重点专项政策和各类扶持政策退出方案,统一报区政府审定后执行。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严禁自行出台涉及面广、超出自身财力的民生政策,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
六、退出部分专项。全面梳理清理现行奖补政策,并制定退出专项目录清单。自2020年起,区级部门一律不得以专项工作名义、对口联系为由给予镇街或村社区各类工作性奖补经费。将腾退的财政资金整合为综合性奖补资金,结合区委、区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作为镇街财力性补助用于镇街发展。
七、建立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建立项目动态目录清单,加强目标接近、性质相同、投向同类、用途相近的项目清理整合力度,统一明确牵头部门,理顺管理关系,避免多头管理、九龙治水,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适度调整建设规划,将腾退的财力空间,调整用于“三保”、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及重点领域支出。
八、建立支出标准控制机制。在已实施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现行预算编制情况,细化各项支出,分类分项提出支出标准方案,对接市级改革步骤,制定统一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起每项预算安排均有据可查、有标可测的支出标准体系。自2020年起,各类追加支出均需“先建标准,再核额度”,逐步实现从“控盘子”向“控标准”的转变。
九、建立全面预算审查机制。建立对所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含镇街)的全面预算审查机制,确保落实优先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支出顺序,守住民生底线、发展主线、债务红线。建立“工资专户”,并继续做好各类社保基金专户监管,从源头上确保人员待遇按时发放。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严格审查预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支出内容、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畴、不得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严禁预算编制项目与预算支出项目不一致。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小项目大预算”“资金等项目”的现象发生。更加突出“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
十、建立绩效挂钩奖惩机制。着力机制建设,深化财政改革。
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及人大、审计、巡察和财政等监督情况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重要参考依据,凡是上述较差单位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规模,涉及重点民生支出不能压减的,压减该部门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层层传导压力,挖掘现有财力空间和资金管理潜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思想动员和工作动员,将过“紧日子”的思想上升到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高度,积极营造政府过“紧日子”的社会氛围,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支出压减政策,不折不扣落实预算管理规定。各镇街、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过“紧日子”的措施贯穿于每一个事项、每一个环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决防止一边过紧日子一边开新口子。区财政局要对镇街、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财政财务平衡常识培训,将人大、审计、巡察等监督情况反馈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镇街,要依法依规惩处违反财经纪律、规避财政监管的行为。
附件: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任务分解清单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 日
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任务分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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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措施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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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在2020年年初预算下达的基础上,对课题经费、规划经费、培训经费、招商经费、会展经费(含大型活动)等部门一般性支出(含重点专项类)建立统一标准,实施统一管理。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 |
2020年10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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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部门课题经费、规划经费、培训经费统一压减30%,会展经费(含大型活动)压减20%。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 |
2020年6月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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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出国(境)和到其他省市考察培训活动(四川省除外)。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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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除区委、区政府新成立的组成部门外,其他各镇街、各部门、区属国企的公务用车购置原则上一律暂停。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国资委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区属国有企业 |
2020年12月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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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办公楼装修、维修、租赁及物业管理情况,建立统一管理制度。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2020年10月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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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涉密部门外,其他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租赁和维护费用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制度。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2020年7月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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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严控非在编人员 |
全面清理镇街、部门(不含医院)非在编人员情况。规范非在编用人程序,理顺劳动关系,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聘用的,需按程序报请编制人事审批通过,并完善非在编人员管理制度,以后年度一律只减不增。 |
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2020年7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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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标准。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财政局 |
2020年10月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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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严控年度中追加 |
坚持“先谋事、再要钱”,严控预算追加,除事关维稳、灾害和涉及“三保”调标增资等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予追加;年度执行中确需追加安排的应通过调剂本单位现有预算、争取上级资金等方式给予解决;当年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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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除已签订合同尚未付款采购资金或正在续建的工程资金可恢复安排外,中央安排结转超2年、市级安排结转超1年,区本级当年安排未使用完毕的资金收回后一律不再安排,由区财政局统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三保支出”。 |
区级各部门 |
区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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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本级安排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人大、政府、政协联合公开评审和集中汇审,全力腾退财力。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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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严控单位资金账户 |
全面清理区级预算单位账户,区级一级预算单位(不含医院)原则上只保留零余额账户、工会账户、备用金账户和往来资金账户。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2020年6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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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执行,凡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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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动态监控,严控预算资金向单位实有账户、往来账户划转资金,规避“零结转”等行为。严查违纪转移财政资金,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工作责任。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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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退出到期政策 |
认真梳理阶段性的重点专项政策和各类扶持政策,建立到期财政政策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机制,逐项制定重点专项政策和各类扶持政策退出方案,统一报区政府审定后执行。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严禁自行出台涉及面广、超出自身财力的民生政策,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 |
区财政局 |
相关区级部门、各镇街 |
2020年在10月底前完成,以后年度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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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退出部分专项 |
全面梳理清理现行奖补政策,并制定退出专项目录清单。自2020年起,区级部门一律不得以专项工作名义、对口联系为由以给予镇街或村社区各类工作性奖补经费。将腾退的财政资金整合为综合性奖补资金,结合区委区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作为镇街财力性补助用于镇街发展。 |
区财政局 |
相关区级部门 |
2020年在10月底前完成,以后年度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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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建立资金统筹整合机制 |
建立项目动态目录清单,加强目标接近、性质相同、投向同类、用途相近的项目清理整合力度,统一明确牵头部门,理顺管理关系,避免多头管理、九龙治水,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适度调整建设规划,将腾退的财力空间,调整用于“三保”、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及重点领域支出。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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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建立支出标准控制机制 |
在已实施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现行预算编制情况,细化各项支出,分类分项提出支出标准方案,对接市级改革步骤,制定统一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起每项预算安排均有据可查、有标可测的支出标准体系。自2020年起,各类追加支出均需“先建标准,再核额度”,逐步实现从“控盘子”向“控标准”的转变。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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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建立全面预算审查机制 |
建立对所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含镇街)的全面预算审查机制,确保落实优先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支出顺序,守住民生底线、发展主线、债务红线。建立“工资专户”,并继续做好各类社保基金专户监管,从源头上确保人员待遇按时发放。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严格审查预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的内容、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畴、不得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严禁预算编制项目与预算支出项目不一致。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小项目大预算”“资金等项目”的现象发生。更加突出“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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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建立绩效挂钩奖惩机制 |
着力机制建设,深化财政改革。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及人大、审计、巡察和财政等监督情况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重要参考依据,凡是上述较差单位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预算资金规模,涉及重点民生支出不能压减的,压减该部门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层层传导压力,挖掘现有财力空间和资金管理潜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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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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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