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敬心老年公寓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仁和三支路113号
邮政编码: 4024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邱*光 职务: 院长 联系电话: 131*******8
违法事实及证据:证据一,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8日到你单位检查时的现场检查记录,明确记录了你单位存在以下七项隐患问题:1.入口上方易坠落物未及时排除;2.杀虫剂、化学剂等应定点放置;3.灭火器、冰柜等尖锐角无防撞措施;4.值班室内插座未接地(插座应更换);5.工作记录参考手册未记录;6.值班室内存放有大量衣物等可燃物;7.应急预案不符合要求。证据二,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8日到你单位现场检查的照片,证明现场执法检查属实。证据三,本机关2026年3月20日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邱*光做的现场询问笔录,证明你单位存在证据一中指出的问题。
以上事实违反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项的规定,同时参照《重庆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04序号适用条件(一)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行为,并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吕* 执法证号: 220053100**
高* 执法证号:220053100**
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 邱*光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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