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荣昌区2021-2022年度动物强制免疫过程中副反应补偿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荣昌区2021-2022年度动物强制免疫过程中
副反应补偿方案
一、补偿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因强制免疫出现副反应并导致动物死亡的畜禽养殖散户(不包括规模养殖场)。
二、免疫副反应死亡动物定义
(一)是指在每年的春秋防疫、日常防疫免疫过程中,因注射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四种疫苗后,在48小时内出现应激反应死亡的畜禽。
(二)防疫员在强制免疫时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及免疫建档制度。若属防疫员操作不当、未加施畜禽标识、未建立免疫档案制度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属于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偿范围,由防疫员个人承担。
三、补偿范围及畜禽种类
(一)猪瘟:猪
(二)口蹄疫:猪、牛、羊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等家禽
(四)小反刍兽:羊
四、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动物补偿标准
对散养农户春秋两防、日常防疫过程中发生副反应死亡的动物参照市财政局、市农委印发的《重庆市动物重大疫病扑杀补偿经费管理办法》(渝财农〔2003〕82号)《关于提高生猪重大疫病扑杀补偿标准的通知》(渝财农〔2012〕284号)进行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1。
五、资金保障
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从每年动物防疫、生猪调出大县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
六、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申报强制免疫补偿经费时,由发生副反应动物的养殖业主、经营业主向所在镇街畜牧(农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逐户申报表》(见附件1)。镇街畜牧(农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公示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的情况,公示地点为畜牧(农业)服务中心所在地或相关村(居)委会,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农户签字确认。镇街畜牧(农业)服务中心和镇街政府对申报表审查签章,汇总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后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镇街的申报工作于每年的11月15日前完成。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收到汇总表,经审核、抽查后划拨补偿金。申报材料包括:《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逐户申报表》《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申报信息汇总表》、免疫发生副反应后抢救视频或死亡图片、动物死亡后无害化处理图片、死亡动物免疫档案(或免疫证明)图片。相关原始资料由镇街畜牧(农业)服务中心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保存备查。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荣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李万里,联系方式:023-46778635(电话),023-46778634(传真),电子邮箱:573272738@qq.com,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43号农业大厦816室,邮编:402460。
八、补偿及纪律要求
同一畜禽不重复享受扑杀、保险、副反应等相关死亡补偿政策。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骗取补偿资金,欢迎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监督。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023-46778687;区纪委驻农委纪检组电话:023-85265027。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逐户申报表
2﹒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逐户申报表和附件2重庆市荣昌区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补偿经费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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