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元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网捕鱼、电捕鱼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区大小河流、水库还存在网捕鱼、电捕鱼现象。由于网具易在网上购买,电捕鱼工具网上易购易组装,网捕鱼电捕鱼行为又具有分散和流动性,多在夜晚作案,地处偏远,嫌疑人多采取驾驶摩托车、电瓶车等作案方式,给执法人员造成取证困难;现渔政执法人员少,管理面广难度大,再加上行政执法对犯罪嫌疑人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夜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打击网捕鱼、电捕鱼行动效果欠佳。结合您提出的处理意见,区农业农村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普及电捕鱼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
在禁渔政策宣传引导方面,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利用告示牌、新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报刊、LED、抖音、短信等发放禁渔宣传单和群众告知书、在农贸市场和广告宣传栏张贴禁捕海报、到镇街开展普法宣传、实行有奖举报等,今年以来发放涉渔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营造全区关注禁渔、理解禁渔、支持禁渔的良好氛围。
二、摸底排查
区农业农村委要求镇街在大会上强调电捕鱼的危害,社区书记和社长在村社会议上面也一定要强调电捕鱼的危害,要求社长对各自村民小组社员有电捕鱼、网捕鱼行为的社员进行登记劝说,让其主动上交违法工具。
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形成联动联勤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区农业执法三大队和邻县交界大足、隆昌、泸县、内江市等相邻区县建立了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联合执法时间等日常监管制度。农业执法三大队会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做到禁捕水面无“三无船舶”,无捕捞船舶、无非法网具。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涉渔餐馆无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市场渔具店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
2021年,区农业执法三大队查获涉渔案件一般程序12件,行政处罚2.13万元,简易程序12件,行政处罚0.225万元,共行政处罚共罚款2.335万元。查获餐馆涉嫌虚假宣传1起移送市场监管局。协助公安机关鉴定电捕鱼案件1起,涉案人员1人。完成生态修复磋商赔偿案件1起。累计收缴违法违规网具191副(张、台),钓具85支,电捕鱼器2套。
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已查获涉渔案件13件,共计行政处罚2.14万元,联合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查获涉渔经营场所违法行为1起,目前市场监管局已经立案调查。协助公安司法出具涉渔刑案证据认定书16件,涉案人员18人,区农业农村委司法移送涉渔案件3起,完成电捕鱼生态磋商赔偿案件1起;累计收缴违法违规网具、钓具、电捕鱼器29件,三无船舶2艘。
区公安局一是强化禁渔宣传。2022年以来,自制宣传视频、标语、印制海报、宣传单以联合检查宣传、张贴海报、悬挂标语等方式进单位、进社区、进市场、进餐饮等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海报2000余张,悬挂横幅80余幅;二是强化破案打击。今年以来,共计破获网捕鱼、电捕鱼刑事案件15件,移诉犯罪嫌疑人14人,查获禁用工具30余套、渔获物30余公斤。
四、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规范增殖放流行为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检察院、泸州市龙马潭检察院、泸县检察院、大足检察院等单位,在荣昌区清江镇濑溪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5万尾鱼苗的工作。另外和水产站在濑溪河流域增殖放流80万尾。
五、建立长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河道的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区镇级河道的巡逻检查。同时,组织突击联合检查,在电捕鱼发生高峰阶段,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接到举报后快速出击,保持对电捕鱼行为的高压态势。荣昌区农业农村委还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引入安装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在荣昌区濑溪河流域万灵、昌元、昌州、广顺、清江等河段安装渔政AI监控系统6个,截至目前,通过AI预警系统推送通知查获非法捕捞案件2起,已立案查处。通过外聘,组建了一支9人护渔队伍,长期巡查濑溪河流域和清流河流域。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在禁捕水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一段禁捕水域都有相对的网格员。6月10日,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区河长办联合召开“十年禁渔”网格员培训会议,再次强调了网格员责任,并将其纳入了河长制考核,从根本上遏制网鱼电鱼行为。继续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10、46778191),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及时检举揭发非法电毒炸等捕捞行为。
十分感谢您对渔业资源的关心,对渔政工作的关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群策群力整治网捕鱼、电捕鱼行为。
此复函已经唐传中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此答复函公开)
(联系人:夏宗伟,联系电话:1732377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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