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268号)文件精神,我区于2023年4月19日-20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农村劳务经纪人第一期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公示内容
参加荣昌区2023年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第一期人员名单、补助项目、补助金额和标准等情况(见附件:《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农村劳务经纪人第一期培训信息公示表》)。
二、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受理电话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6776809。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社会各界如认为公示不实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出的问题,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农村劳务经纪人第一期培训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农村劳务经纪人第一期培训信息公示表.xls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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