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水利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 > 办理结果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5-00073
  • [ 发文字号 ]
  • 荣水利许可〔2025〕1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荣水利许可〔2025〕18号)
日期:2025-04-08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4035001530401905821)》和《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位于荣昌区广顺街道、荣隆镇、盘龙镇、远觉镇、龙集镇、吴家镇、仁义镇、河包镇、铜鼓镇,为新建类项目,项目法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由引调水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引调水工程包括:引调水水源连通工程包括付家拱桥水库至双河口水库、三奇寺水库至红梅水库、河包水厂取水泵站工程,共新建泵站2座,改建泵站3座,敷设连通管道约11.35km;输水工程为新建广顺街道、荣隆镇、盘龙镇、远觉镇、龙集镇、仁义镇、吴家镇输水管道 37.005km

(二)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8.28hm2,其中永久占地0.14hm2,临时占地28.14hm2。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8.90m3(表土剥离1.61m3),填方总量为8.47m3(表土回覆1.61m3),余方0.43余方沿施工作业带回填处理。

(三)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0247~20256月,总工期为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2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治理度94%、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88%,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50.1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24.95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5.2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19万元,植物措施费1.18万元,监测措施费5.18元,施工临时措施费3.84万元,独立费用13.41万元,基本预备费1.4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9.52万元(免征,不计入投资)。

四、相关法规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

(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及总结报告。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项目除外)。

(六)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二)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53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

委员会

涉及省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荣昌区

项目规模

新建泵站两座,改建泵站三座,新建管道48.35km

总投资

(万元)

5207.10

土建

投资

(万元)

3423.97

动工时间

20247

完工时间

20256

设计水平年

2025

工程占(hm2

28.28

永久占地(hm2

0.14

临时占地(hm2

28.14

土石方量(万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8.90

8.47

/

0.43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侵蚀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28.28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431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16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二级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4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88

表土保护率(%)

87

林草植被恢复率(%

95

林草覆盖率(%)

21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管网工程防治区

付家拱桥水库至双河口水库防治亚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11m3,表土回覆0.11m3,复垦0.42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86h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200m2

三奇寺水库至红梅水库防治亚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10m3,表土回覆0.10m3,复垦0.74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30h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200m2

河包水厂取水泵站防治亚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80m3,表土回覆0.80m3,复垦0.52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21h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500m2

吴家黄桷滩水厂至清流水厂防治亚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23m3,表土回覆0.23m3,复垦1.48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85h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800m2

洁源水厂至远觉水厂防治亚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36m3,表土回覆0.36m3,复垦1.61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45h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200m2

龙集水厂至玉皇观至李家坪水厂防治亚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0.73m3,表土回覆0.73m3,复垦3.91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5.06hm2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1500m2

临时堆管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复垦0.07h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06hm2

/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124.95

方案新增:0.19

方案新增:1.18

方案新增:3.8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50.18(方案新增25.23

独立费用(万元)

13.41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

(万元)

5.18

补偿费

(万元)

39.52(免征)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智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佘吉鹏

法定代表人

赵福奇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清悦路2

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兴荣大厦农业大楼16

邮编

400000

邮编

402460

联系人及电话

李聪/18883246210

联系人及电话

李元庆/13896173439

电子信箱

815228729@q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附件:

荣水利许可〔2025〕18号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荣昌区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doc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