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共享千年盛宴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全城共享千年盛宴
采 购 人: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
询价邀请书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全城共享千年盛宴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全城共享千年盛宴
二、项目资金来源、报价要求
(一)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二)报价要求。
20万元人民币(含税)以下,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各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采购预算的最高限价,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项目实施期间,如有项目内容调整,需双方协商,但总价不得突破采购预算。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项目内容。
活动时间为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活动地点在昌元、昌州街道城区全域,重点以昌州故里-夏布小镇沿河街区为主,供应商对重点区域进行项目策划、整体氛围营造、场景打造以及互动活动开展等内容。
(二)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9月28日12:00前
(三)项目运行时间。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http://www.rongchang.gov.cn/bm/qsww/)网站上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等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
(一)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1)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2份,一正一副),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供应商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2.活动设计方案效果图、报价清单、现场服务和保障方案、执行时间任务表。
3.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材料。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七、评审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邀请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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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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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应 符 合 的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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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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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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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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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
(二)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三)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1.评审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10:30。
2.评审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5会议室)。
3.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已入围的报价供应商,按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进行第二轮报价后确定。
八、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九、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投标现场公布成交结果,并在区商务委公示三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后一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三)若成交供应商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温成才、刘斌斌 、唐龙佳
电 话:61471446、61471451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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