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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4273/2021-00419
  • [ 发文字号 ]
  • 荣卫发〔2021〕55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5-0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性 ]
荣卫发〔2021〕55号 关于印发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和调用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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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一                   发〔202155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和调用管理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和调用管理,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需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实际,现通知如下:

  1. 范围

应急医疗物资主要包括药品、疫苗、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除颤仪等救治药品、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

  1. 工作原则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制度,推动应急医疗物资安全储存和有效利用。

  1. 组织机构

为加强荣昌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荣昌区应急医疗物资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及职能职责如下:

(一)小组成员

组 长: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 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应急工作副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医疗救治副主任

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采购工作副主任

成 员: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负责人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区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药械负责人

区卫生健康委财审信统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存储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应急医疗物资采购相关政策;2.负责区应急医疗物资库房所需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相关工作;3.协调落实资金;4.协调和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医疗物资存储工作

四、职能职责分工

区应急医疗物资库房设在区疾控中心,由区疾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应急医疗物资库房主要保障卫生应急、重点人群检查、隔离酒店、疫情相关的其他工作物资需求。区应急医疗物资库房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领导,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医政医管科、财审信统科、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等科室和区及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根据需要制定应急医疗防护物资清单;向区应急物资管理小组提出区应急医疗库房医疗防护物资储备计划建议;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收集本区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的应急医疗物资的品种、数量等报区应急医疗物资管理小组。

(二)医政医管科根据突发事件救治需要,制定救治药品和设备清单;向区应急物资管理小组提出救治药品、救治设备等需求计划。

(三)财审信统科根据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并配合做好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和调用相关工作。

(四)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医疗物资采购,指导区应急医疗库房物资入库、储备、发放、轮换等环节,保障应急医疗物资质量安全。

(五)区疾控中心提供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场地、落实专人负责,协同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制定医疗防护物资清单和提出区应急医疗库房储备计划建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协同医政医管科制定救治药品和设备清单,并提出储备计划建议。

(六)区应急医疗库房做好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做好入库、出库台账,向区应急医疗物资管理小组提出轮换建议,做好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五、工作流程

(一)提出计划与采购。区应急医疗物资库房物资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计划建议,经区应急医疗物资管理小组批准后,由卫生健康委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组织实施采购。

(二)入库管理。物资采购到位后,由区应急医疗物资库房按照计划进行清点、验收,收存相关资质和合格证等资料备查;及时将物资品名、规格等信息建立入库台账。

(三)出库管理。领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领取物资,经应急医疗物资管理小组组长或1副组长审批同意后到区应急医疗库房领取物资,区应急医疗库房要及时对领取物资做出库登记。

(四)轮换管理。为保持应急医疗储备物资质量、有效期符合规定,区应急医疗物资库储备的物资实行有偿轮换管理,由区应急医疗物资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相关单位有偿轮换使用。有偿轮换资金由被指定单位向区疾控中心付款,该款项作为采购区应急医疗物资使用。

(五)存储管理。区应急医疗物资库房应达到物资储备条件,根据物资种类分类储备,账务相符,并做好防火、防盗相关要求。

(六)调用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应足量储备应急医疗物资备发生突发事件使用。本单位不能满足突发事件处置需求时,向区卫生健康委申请有偿调用区应急库房或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储备物资。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情况,制定应急医疗物资管理规定,做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推动应急医疗物资安全存储和有效利用。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5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5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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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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