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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02900R/2026-0001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许某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案处罚决定
日期: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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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富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2025年5-8月份从事危险化学品(柴油)经营并获利720元。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和《重庆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许某富处人民币115000元(壹拾壹万伍仟元整)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720元(柒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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