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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86630N/2021-00064
  • [ 发文字号 ]
  • 荣建委发〔2021〕58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4-3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性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
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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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筑施工领域“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


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项目,有关单位

今年二季度,是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打牢安全年任务目标基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关键时期,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荣安委发20216号)文件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在全区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松藻煤矿“9.27”、吊水洞“12.4”事故教训,认真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补齐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范围及目标

我委监管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切实排查整治施工现场“两重大一突出”安全隐患(“两重大一突出”是指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

三、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整治重点

(一)参建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通过实名制系统、现场台账资料等,检查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签署虚假技术文件、伪造检查记录等情况。

(三)持续开展“两防”专项治理。

1集中整治高处坠落的事故隐患。

集中整治类作业环节: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集中整治6类“危大工程”:基坑支护、土石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吊篮的安拆,使用和维保等。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参与论证的聘请专家和构成是否符合渝建安发〔201927号文件要求,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是否按规定参与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或旁站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三)开展高温汛期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三级”隐患排查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查、项目负责人周检、企业负责人月检)高温汛期建筑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现场附会议纪要、照片和签到表等证明资料备查)

2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汛期物资储备工作。

督促各施工单位在高温汛期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基础基坑、高边坡、人工挖孔桩、脚手架是否安全可靠进行自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高温汛期应急物资储备,炎热天气调整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强化应急值守。

(四)结合“建安”系列行动开展执法工作。

开展“建安”2号行动“建安”3号行动。510日至514日,围绕高温汛期等关键时期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方面的违法行为。628日至72日,围绕“建党100 周年”重要时段,重点整治危大工程、坍塌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是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抓,深入排查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建党100周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

(二)坚持“三部曲”执法。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成效,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三)落实“三严格”要求。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诚信管理、激励约束,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高温汛期各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出现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处置。区住房城乡建委值班电话:46733169,区安全技术中心值班电话46772719

特此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4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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