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安管人员”配备
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关于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安管人员”配备问题的通知》(渝建质安总〔2026〕41号)转发给你们,请存在“安管人员”配备问题的32家企业(详见附件)到兴荣大厦1303办公室领取整改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持加盖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全部加盖公章),并按照渝建质安总〔2026〕41号文件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附件:1.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关于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安管人员”配备问题的通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联系人:饶老师,联系电话:023-4678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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