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昌元昌州城区符合务工或经商:市外户籍的持有《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的房产证明或租房证明;父母在昌元昌州城区务工或经商满一年(务工的要有劳动合同、经商的要有营业执照);父母至少一方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最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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