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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荣昌区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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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重庆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力度不足,排查整治问题不够深入,一些重点工作进展缓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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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1.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4〕396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排查工作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及市级校核,建立我区典型大宗工业固废正规堆存场所位置、工业固废种类、规模、堆存量等信息台账,为后续强化管理打基础。我区涉及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正规堆存场所2处,分别为重庆昌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单一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重庆蓝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 2.一是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并结合日常管理需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正常运行。二是根据《重庆市“十四五”尾矿库和重点渣场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在市局的帮扶督导下,有序开展我区重庆昌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单一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重庆蓝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2处场所的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打表推进,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到问题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我区渣场环境管理,抓实汛期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提升渣场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我区渣场环境安全。 3.根据《重庆市“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有序开展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每年年底将工作开展情况、次年年度评估工作方案报告市局,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及公示,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持续推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4.截止目前,累计完成雨污水管网改造约60.1公里,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日常监管,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 5.于2025年7月建成荣昌区厨余垃圾综合利用中心并投入运行,处置能力达100吨/日,确保厨余垃圾处置规范,截至目前共处理厨余垃圾2427.85吨。 6.全面排查园区工业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建立问题台账清单,打表推进各项环境短板弱项整改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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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该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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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备注: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栏中内容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公示时不得擅自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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