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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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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红岩路22号设置红绿灯的建议》(第326号)收悉。经区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红岩路调研情况

红岩路位于昌元老城区,是城区连接双河街道和四川泸州、玄滩场镇的重要道路,有大型货车从此处通行。由于历史原因,该道路相对较窄,加之双河路口铁路桥仅为双向两车道,无非机动车道、无人行道,道路狭窄,人车混行严重,大货车会车困难,是城区交通瓶颈道路。今年新G348道路打通后,经视频观察,该路段平峰时段通行效率提高,交通压力得到缓解。

二、暂不适宜设置红绿灯的原因

交通信号灯建设是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根据路口交通流量条件与交通事故条件来设置。我局在推进城区信号灯建设过程中,根据各路口交通事故及路口车辆通行量、区域交通组织、道路条件等情况研究制定信号灯建设方案。经现场勘查,该路口受路面条件限制,难以划分左右车道,暂不适宜增设信号灯。

目前,濑溪河香国大道南延段跨河大桥的建设招标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将增加学院路搭接跨河大桥的出城口,届时红岩路的车流量将进一步减少,交通压力将得到很大程度缓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执行城区交通高峰勤务制度,安排警力在该路段定点执勤,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好交通秩序。二是加大对红岩路及周边的管控和视频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置交通异常情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三是根据该道路交通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此复函已经唐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2626

(联系人:谭芙蓉,联系电话:13983431286

抄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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