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重庆市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移民后扶项目吴家镇高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吴家府函〔2022〕12号)收悉,结合区水利局的审查意见(荣水利函〔2022〕14号),及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永鑫〔2022〕B0315-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变更后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黄桷滩水库库区移民后扶项目吴家镇高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10-500153-04-01-713905。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高峰村5组。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院坝硬化4942.4平方米;挡墙98米;移民群众房屋风貌改造42户13069.3平方米;改造公路0.191公里;铺设宽1.5米人行便道144.1米;铺设宽2.5米人行便道7978.4米;布置太阳能路灯190盏;提水泵站1座(含提水管网),加压泵站2座,水肥一体化滴灌管网系统2套(含田间滴灌管道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64.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9.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51万元,预备费55.45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建设工期:8个月。
接此批复,请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并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该批复估算投资达到概算批复深度,不再单独另行批复概算。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原可研批文(荣发改审〔2021〕305号)作废。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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