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荣昌区安富街道2018-RC-3-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荣规资文〔2024〕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有偿收回重庆市万灵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8-RC-3-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7505平方米。
二、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价款由区财政局与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体制内结算。
三、涉及收回土地的具体事宜,由你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
此复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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