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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047W/2026-00050
  • [ 发文字号 ]
  • 荣昌府办〔2026〕16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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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预防控制登革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流行,有效降低蚊虫密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634月。每月集中开展2次专项行动,311日、25日,49日、21日(雨天顺延)。

二、行动主题

清积水·除蚊虫·保健康。

三、主要举措

(一)翻盆倒罐清积水。

每月集中开展2次以清理蚊媒孳生地为核心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将专项行动与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有机融合。以农贸市场、


学校、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和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菜地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室内清积水。水养植物定期换水洗瓶(换水周期35天),花盘托底不留积水。及时清理饮水机、冰箱和洗衣机底部水槽。疏通洗手池、拖把池、地漏、厨房水槽、阳台排水口,及时清理窗户槽、花瓶托盘等部位的积水。

2室外勤清理。定期检查清理绿化灌木丛中散在垃圾,修剪低洼积水枝叶。定期疏通屋顶排水沟、排水槽,避免堵塞积水。阳台、天台、庭院内的花盆、泡沫箱、废弃瓶罐等容器应及时清理,闲置容器应倒扣放置,储水容器如水缸应加盖。空调冷凝水及时排净。

(二)科学开展消杀。

1规范开展成蚊杀灭和幼虫控制。全区统一时间(311日、25日,49日、21日下午16∶0018∶00点)开展消杀工作,重点消杀范围包括绿化带、车库、楼道夹层、地下室、管道井等温暖潮湿场所。建立消杀工作台账,记录消杀时间、地点、药剂种类、浓度、操作人员等信息。区疾控中心根据蚊媒密度监测结果,指导各镇街、相关单位适时调整消杀频次和范围。

2完善防蚊灭蚊设施。加强完善旅游景点、车站、酒店、公共厕所等场所的防蚊灭蚊设施,安装纱门、纱窗、蚊帐等防蚊设施,使用电蚊拍、灭蚊灯等物理灭蚊工具。

(三)加强监测指导。

区疾控中心规范开展蚊媒密度监测,确保数据科学可靠。每次集中行动结束后,组织开展一次蚊媒密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精准指导防控工作。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社区网格群等多元传播渠道,依托健康讲座、宣传栏、海报、折页等形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入户调查,广泛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防控的积极性。

(五)做好物资调配。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制定消杀技术方案,加强消杀队伍培训,指导科学开展环境治理和消杀工作;要调配好器械药品,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物资和器械积极开展消杀工作,做好个人防护物资(如口罩、手套、驱蚊液)配备。消杀药品由区疾控中心统一提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是蚊媒孳生繁殖高峰期、也是全年防控关键窗口期的重要意义,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落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见效。

(二)强化职责,形成合力。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防蚊灭蚊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202535号)明确的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抓好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的宣传发动和防控措施。

(三)加强督导,科学防控。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治策略,杜绝“只喷药不清理”“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专项督查,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镇街和单位要通报。

附件:蚊媒传染病防控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职责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蚊媒传染病防控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防蚊灭蚊工作,制定防蚊灭蚊行动技术指南,组织督导指导。

区教委负责强化学校环境卫生的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内的防蚊灭蚊工作,清理积水、定期消杀。将防蚊灭蚊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培养学生、家长、教职工的防护意识和习惯。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养老机构做好防蚊灭蚊工作,严格执行清理积水,规范使用合格杀虫剂进行定期消杀等防控措施。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建筑工地、物业公司做好防蚊灭蚊工作,加强工地及居民小区积水清理,蚊媒孳生地整治,使用符合规定的杀虫剂进行定期消杀。充分利用建筑工地的围挡载体资源,统筹开展文明城区创建及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实现公益宣传与城市治理有机融合。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及公厕、公园、绿地、绿化带、景观水体等重点区域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组织对公共环境使用符合规定的杀虫剂进行定期消杀。

区交通运输委负责过境公路两侧路面的清淤、疏通,以及各公路道班、车站等处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整治工作,清理积水,使用符合规定的杀虫剂进行定期消杀。

区水利局负责河流水系、防洪渠道等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整治,定期对防洪沟渠进行清淤、疏通,防止积水,设置必要的防护盖板,防止垃圾、污物淤堵,从源头控制蚊虫繁殖。

区农村农业委负责加强屠宰场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农田、农村地区的蚊虫孳生地治理,如稻田、沟渠等。指导农户采用合理的农业措施减少蚊虫繁殖,比如合理灌溉。指导各镇街做好农村地区的消杀工作,提升农村防蚊灭蚊能力。

区商务委负责督促各镇街对辖区集贸市场内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实行划行规市、分区经营,消除周边病媒生物孳生地;整顿废品收购站,实行废品进店入室,堆放整齐。加强商场、超市等场所室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各镇街对集贸市场使用符合规定的杀虫剂进行定期消杀。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A级旅游景区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整治,加强文化娱乐行业室内环境卫生的整治;组织对景区公共环境使用符合规定的杀虫剂进行定期消杀。

区国资委负责已征未建工地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整治,定期组织人员清理居民自发改造的菜地,清理各类积水容器,使用符合规定的杀虫剂进行定期消杀。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餐饮门店、食品加工场所落实环境卫生整治。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引导、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通过全媒体平台扩大覆盖面,提升公众防蚊意识和科学灭蚊能力。

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蚊虫密度、种类及携带病原体情况,掌握疫情传播风险。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开展蚊媒抗药性监测,为科学防蚊灭蚊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组织专业化防制公司开展灭蚊消杀工作。

各镇街要加强基础环卫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垃圾堆、臭水沟等环境卫生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动员居(村)民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翻盆倒罐清积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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