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区地防各成员单位: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调整部分区县市级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的通知》(渝汛指〔2026〕12 号)于2026年5月24日14时针对我区启动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决定于2026年5月24日14时30分起,升级全区防汛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区地防指指挥长同意,同步将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请你们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适时调整响应,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主要领导立即赶赴辖区坐镇指挥、统筹调度,全体机关干部到岗,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依权限对本辖区预警对象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加强隐患排查,各级责任人到岗履职。对辖区危险路段、公路、桥梁、隧道、下穿道、山洪灾响应害风险点、漫水桥、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安排专人值守,对可能受威胁的人员、车辆等重要物资措施提前组织撤离转移,对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进行“一对一”帮助转移。应急队伍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受灾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根据需要救助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明确专人收集信息上报,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后,按照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防办报告,并安排专人做好后续“七情”信息报送。
重庆市荣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重庆市荣昌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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