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消费提示,明确将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违法行为,全面启动打击非法捕猎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守护野生动物资源,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据悉,近期部分地区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不仅严重破坏生态平衡,更对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为有效遏制此类违法行为蔓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职能,发布此次消费提示,从法律红线、消费理念、主体责任、社会监督四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全方位的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在严守法律红线方面,提示明确了四类禁止行为:一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以食用为目的交易上述野生动物;二是各类经营主体,包括农贸市场、电商平台、餐饮单位、花鸟宠物市场等,不得为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禁用猎捕工具提供交易、展示、宣传等服务;三是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菜单、店招、广告中不得出现“野味”“野生”等误导性表述;四是网络交易平台、社交媒介需强化信息监测,及时下架非法交易相关内容,阻断线上非法交易渠道。
针对消费者,提示倡导树立消费新风,自觉抵制非法交易。呼吁广大消费者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等错误观念,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能携带多种病菌、寄生虫,易引发传染病传播,威胁自身及家人健康;采购食材及商品时,应选择正规、资质齐全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发票、销售凭据等凭证,不购买来源不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动物及其制品;不参与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不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皮毛、骨骼、标本等制品,不通过社交群组、暗网等渠道参与非法交易。
在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方面,提示要求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溯源体系,确保所售商品来源合法、可追溯,严防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猎捕工具的广告,杜绝虚假、误导性宣传;各类交易场所开办者需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场内巡查,及时制止非法交易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治。
为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提示明确广大消费者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力量,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如发现非法猎捕、交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非法出售禁用猎捕工具等行为,可立即拨打12315热线、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也可向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反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非法捕猎、交易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没收违法所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更是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公共安全的必然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消费提示发布,旨在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携手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张泽美 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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