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6-03-3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如下:

    社会治理服务岗:2名,主要负责协助机关各科室或下属单位开展执法、园林、设施、环卫等城市管理工作及办公室资料整理、数据录入、文件收发、后勤辅助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荣昌区户籍(或在本区常住),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的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失信惩戒记录;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岁以内;

    4、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会文字/档案/电脑基础和办公室常用软件的操作;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无不良嗜好;

    6、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未在其他单位交纳社会保险,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大厦1212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简历、照片(3张,蓝底/红底);

5、现场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考核

    采用简单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态度、岗位适配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录用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益性岗位用工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1、薪资标准按照本地公益性岗位薪酬标准执行,每月2330元,加班、补贴等另算,按月足额发放;

    2、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薪资中代扣;

    3、享受岗位相关福利补贴,用工期间服从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六、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用工,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按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按政策续聘。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2、逾期未报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培训费,请勿轻信任何中介机构。

八、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46774052

    联系人:王老师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