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如下:
社会治理服务岗:2名,主要负责协助机关各科室或下属单位开展执法、园林、设施、环卫等城市管理工作及办公室资料整理、数据录入、文件收发、后勤辅助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荣昌区户籍(或在本区常住),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的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失信惩戒记录;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岁以内;
4、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会文字/档案/电脑基础和办公室常用软件的操作;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无不良嗜好;
6、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未在其他单位交纳社会保险,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大厦1212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简历、照片(3张,蓝底/红底);
5、现场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考核
采用简单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态度、岗位适配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录用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益性岗位用工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1、薪资标准按照本地公益性岗位薪酬标准执行,每月2330元,加班、补贴等另算,按月足额发放;
2、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薪资中代扣;
3、享受岗位相关福利补贴,用工期间服从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六、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用工,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按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按政策续聘。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2、逾期未报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培训费,请勿轻信任何中介机构。
八、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46774052
联系人:王老师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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