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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750093584K/2025-00023
  • [ 发文字号 ]
  • 荣经信发〔2025〕5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5年《重庆市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的通知
日期: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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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的通知》(荣经信发〔20221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就2025年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紧扣全2335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创建研发平台、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等项目。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1117日。

三、申报范围

认定类项目,须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获得相关认定。投资补助类项目,实施工期须在202411日至20241231日内。

四、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1. 根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以及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要求,《重庆市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中的第3条、第4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8条、第19条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2. 各类项目所需申报资料详见《荣昌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原则上认定奖励类项目仅提供政策申报表(申报表以附件2为准)

3. 2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中,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视为同一个平台,不重复补助。

4.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个;其他单户企业或个人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其他

1. 请各企业根据申报资料要求按顺序提供资料并加盖单位鲜章,将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申报资料pdf扫描件一并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A406A408室,联系人:邓景、黄诗媛,电话:6147150761471506,逾期不再受理。

2. 请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企业,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以提振企业信心,帮助企业加快发展。

3. 具体政策条款咨询科室及联系电话。

科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涉及政策条款

企业创新发展

胡杰13709425425

1条、第2、第13条、第17条。

工业经济运行科

邓景17723574457

5至第7条、第20条。

智能化及电子信息产业科

秦彬13527451210

11至第12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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