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 庆 市 荣 昌 区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荣昌区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评选“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教委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各学区、督导责任区:
为隆重庆祝第37个教师节,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正气,引导激励我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张桂梅、王红旭等同志学习,坚守教育初心、勇担育人使命,经研究,决定在我区教育系统评选一批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就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评选“优秀校长”20名、“优秀教师”15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10名,共180名。
(二)评选范围。
1. “优秀校长”评选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校(园)长、副校(园)长。
2.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一线教师。
3.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在职在岗教育管理干部。
(三)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师德高尚,作风民主,依法治校。
(2)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积极探索新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在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优质发展工作中成效显著,办学特色鲜明,办学理念先进,得到同行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本人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所在学校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师德师风问题。
(4)任校级干部3年及以上。近3学年度(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2.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品德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精心教学。重视学习和知识更新,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深受学生、家长好评。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得到同行和领导的认可。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率先垂范,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促进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在教师队伍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4)近3年获得过镇街(直属学校、学区)及以上荣誉称号,或镇街(直属学校、学区)及以上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活动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效果较好。
3.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品德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备先进的教育和管理理念,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
(4)工作作风优良,服从工作安排,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近3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和不良反映,个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程序
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对评选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确定。
(一)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各单位也可结合申报条件和工作实绩对个人进行组织推荐。
(二)初审及民主推荐。
学区或直属学校成立由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对师德师风表现、工作业绩、评选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对乡村振兴、“十指连心”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可优先推荐,并按程序形 成推荐意见。
教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含轮训人员)申报人员名单经区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公示及上报。
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将推选人选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报送区教委组织人事科。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或未经公示,经核查属实,取消该单位和个人当年及下一年的评选推荐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复审及研究决定。
区委教育工委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并征求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无异议后,对拟评选对象人选名单在荣昌教育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不影响结果的,报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
四、奖励与事迹宣传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对评选出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在教师节前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或学校进行走访慰问。
教师节前后,在各级媒体开展庆祝教师节的宣传活动,弘扬张桂梅、王红旭等同志的奉献精神,宣传我区教师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等事迹,展示我区教育取得成效,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奋斗精神,营造尊师重教,关心教育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条件、程序以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励我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在推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请各直属学校和学区于8月18日前将荣昌区教育系统“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荣昌区教育系统“优秀校长”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荣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推荐和审批表(附件4)、荣昌区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附件5)(一式1份),报送至区教委组织人事科203办公室,电子件发组织人事科许启芳OA。
附件:1.荣昌区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 荣昌区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3.荣昌区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优秀校长”推荐和审批表
4. 荣昌区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优秀教师”推荐和审批表
5. 荣昌区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 庆 市 荣 昌 区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8月11日
(联系人:组织人事科许启芳 电话:4677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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