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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70B/2021-0072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教委
  • [ 有性 ]
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聘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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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殊学校,技装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质量监测评估中心、青少年实践基地,各学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经区人社局同意,现将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高、中、初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的原则

1.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 坚持定编定岗聘用的原则。

3. 岗位空缺、留有余地原则。

二、对象及聘期

1. 2020年有关学校根据我委下达的正高、副高、中级评审指标报送评审并取得了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部分学校20年分配中级指标时已预留岗位取得职称资格未聘任人员(未聘人员大于空缺岗位的实行竞聘),聘期从20211月起聘。

 2. 20209月初定职称人员(含研究生初定一级教师,学校有10级空缺岗位的,聘任到10级岗位,学校无10级空缺岗位的,聘任到初级的有空缺的岗位,聘期从202010月起聘

3.2020年11月初定职称2人,聘期从202012月起聘

   

三、不得聘用的条件

1.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要求

1.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按照考核竞聘方案开展已评未聘人员竞聘工作,经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上报。

2. 上报材料:《荣昌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新的表一式四份);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公示结果材料(一份)。

3. 以直属学校和学区为单位,于20214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委人事科,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荣华      联系电话:46789236

附件:荣昌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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