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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6-0006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重庆路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页34#平台钻采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荣水利许可〔2026〕15号)
日期: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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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路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页34#

平台钻采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路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重庆路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页34#平台钻采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对重庆路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页34#平台钻采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页34#平台钻采工程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东湖社区6组,平台共计6口井(341HF346HF),合计井深45150m,其中水平段总长10000m。井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921.25″,北纬29°2354.25″。工程于2025年下半年开工,目前已完成钻井阶段工作。钻井阶段用水量约5000m3,由自来水供应。本次取水用于该平台洗井及页岩气开发压裂阶段,取水时段集中于20266月至202610月。

二、取水地点、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建设项目取水口共计三处:东方红水库取水口(1#取水口)、茨竹沟水库取水口(2#取水口)、峰高河取水口(3#取水口)。东方红水库取水口(1#取水口)位于水库大坝左岸溢洪道处的现有虹吸管,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5°3850.59″,北纬:29°2531.70″。通过在东方红水库坝址下游虹吸管出口处增设三通及闸阀,放水至下游峰高河取水口处,利用下游峰高河取水设施进行取水。茨竹沟水库取水口(2#取水口)位于水库大坝右岸,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5°3939.64″,北纬:29°2425.09″。采用1台功率为180kW的潜水泵进行取水,经过约1.3km至曹沟屋基处与峰高河输水管道合并为一根DN300的管道,输送至永页34#平台蓄水池处进行用水。峰高河取水口(3#取水口)位于荣昌区峰高街道东湖社区跳蹬子河与峰高河汇合口处左岸,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5°3834.90″,北纬:29°2452.39″。采用提水方式输水至永页34#井场。

建设项目合计取水量为36m3。其中,通过水权交易取得7.5m3(东方红水库5m3,茨竹沟水库2.5m3),其余28.5m3取自濑溪河左岸支流峰高河。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峰高河取水口多年平均来水量为601.12m3P=90%保证率来水量为326.15m3,在优先保证下游2处取水用户及河道生态用水需求前提下,取水口来水量基本满足用水需求。项目取水主要为页岩气压裂用水,对水源水质无要求,现状水源水质可行。项目取水水源较为可靠。

四、退水量及退水方式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废水。其中,洗井废水及可回用的压裂返排废水全部回用于压裂液配置;不可回用的压裂返排废水经预处理后,由河南省瑞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转运处置,年退水量为2.07m3。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退水影响较小,退水方案基本合理。

五、取退水影响

建设项目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量、水生态、水功能区影响较小,且不存在对第三者利益的不利影响。

六、节水评价

本项目节水评价内容齐全,节水指标分析基本合理,节水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数据必须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保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八、取水工程的核验

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做到计划用水,计量用水,有偿用水。每年年初向我局上报上年取水总结,申报当年取水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网址http://www.mwr.gov.cn/fw/),同时将上年建立取用水台账报我局备案。

(二)取水单位应协调处理好与第三方的利益关系,在特殊时期服从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量调度。

(三)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做到合理取用水,防止水源污染。

(四)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五)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路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页34#平台钻采工程水

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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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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