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高街道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办理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荣昌区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自2024年10月起,低保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一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四、申请手续: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通过全国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政务服务申请受理平台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五、申请资料:
(一)线上申请:手机下载“渝快办”APP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点击“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点击“智能导办”,再点击“立即申报”,根据系统导引上传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低保证明、银行卡等清晰图片资料,提交后即可完成在线申请。
(二)线下申请:残疾人或其委托办理人在镇(街道)申请,须提供《荣昌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低保证明、银行卡等材料。
六、申请审批程序: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街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七、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二)办理地点:
峰高街道 |
文化路59号 |
023-46217771 |
八、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23-6147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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