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
详细规划(2026-2030年)》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现行《重庆市荣昌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1-2025年)》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市荣昌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规范设置行为,提升设置品质,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要求,特编制此规划。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三、出台目的
通过跨学科、多专业的配合,结合城市用地性质和城市功能分区,对户外广告设置各要素进行有效的系统规划、详细设计,做到宏观上统筹设置密度、中观上控制设置点位、微观上引导设置形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实施性,使户外广告设置与城市环境风貌相适应,与地域历史文脉相融合,充分体现社会效益的同时,发挥经济作用。
四、主要内容
共分五个部分,分别为总则、规划布局、规划引导、规划实施及附则。
(一)总则部分。主要明确规划范围以《重庆市荣昌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划定的城区范围为基础,具体涉及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峰高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双河街道共6个街道的城市规划区,以“宣传城市,建设城市,经营城市”为目标,针对户外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开展专项规划,同时列出规划依据和强制性内容。
(二)规划布局部分。主要明确考虑商业服务、城市功能、环境保护等因素,荣昌区划分广告设置布局为展示区、控制区和禁止设置区,分区实施面积总量控制,整体结构布局上形成“双轴一环、三带多点”的户外广告空间结构,配图展示两条广告形象展示轴、一个广告形象展示环、三条广告品质提升带、多个户外广告展示节点的布局情况。
(三)规划引导部分。主要明确户外广告实施应符合的安全性要求和禁止性内容。同时列出各类型户外广告设施管控要求,对展示区已建重要区域、展示区未建区域、控制区域及公益广告设置分别开展规划引导。
(四)规划实施部分。主要明确详细规划是重庆市荣昌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是编制户外广告设施相关规划设计及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依据,可对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行引导。
(五)附则部分。主要对文本生效时间、用词说明等进行补充。
五、重要举措
(一)依法实施方案。详细规划是重庆市荣昌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是编制户外广告设施相关规划设计及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依据。
(二)着力提升品质。明确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形式、尺度、材质、照明等规划要求,强化新材料、新技术应用,鼓励结合实际设置创意类和新型展示广告。让户外广告的经济功能服从城市的功能品质、建设形式服从城市的市容品质、显示方式服从城市的生活品质,为提升城市品质加分不减分、添彩不添乱。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
(三)强化服务保障。做到规划引领、先规后设、不规不设。统筹宣传、城市管理、交通、市场监管等力量,强化区县、部门、企业、市民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六、问题解答
(一)《重庆市荣昌区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6-2030年)》中的户外广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以《重庆市荣昌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年)》划定的城区范围为基础,具体涉及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峰高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双河街道共6个街道的城市规划区,规划总面积约64.14平方公里(不包含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
(二)《重庆市荣昌区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6-2030年)》中的户外广告规划的对象?
本规划户外广告规划的对象为户外商业广告设施和公益广告设施。
(三)《重庆市荣昌区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6-2030年)》中的户外广告规划目标?
通过规范广告设置、提升广告质量,增强广告的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便于荣昌区实现户外广告的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按照宏观上统筹设置密度、中观上控制设置点位、微观上引导设置形态的要求,分别围绕“宣传城市,建设城市,经营城市”三大目标,彰显千年荣昌文化底蕴,展现现代都市风貌形象,助力重庆市荣昌区成为“精致典雅、独具特色、近悦远来”的现代城市窗口,打造全国户外广告治理现代化典范之城。
(四)《重庆市荣昌区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6-2030年)》中对大型高立柱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
严格控制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再新增该类型户外广告设施。在本规划期限内拆除全部现状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含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五)《重庆市荣昌区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6-2030年)》中对创意类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
鼓励设置与城市空间环境相适应的创意广告设施该类型广告突破相关控制条款的,设置方案须经城市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办理设置许可申请。
(六)《重庆市荣昌区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26-2030年)》中对大型落地式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
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应以景观化广告为主,需彰显城市个性特征,融入荣昌区区域景观环境,以公共艺术的形式体现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其整体高度不宜大于10米,宽度不宜大于30米,广告面积不宜超过200平方米,宽度与高度协调适应,注重形式和美观性。
七、政策咨询电话
023-4677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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