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学区、督导责任区:
为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决定开展2026年“两个创建”督导评估重点指标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26年4月29日—5月20日。
二、填报方式
采取数据采集的方式进行填报。
(一)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填写《荣昌区义务教育阶段50人及以上学校采集表》(附件1)、《荣昌区义务教育阶段50人以下教学点采集表》(附件2)。
(二)学前教育阶段
幼儿园填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信息表》(附件3),数据信息截止2026年4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要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优,扎实做好重点指标自评工作。
(二)如实填报,强化审核。各学区要加强数据审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数据客观准确、逻辑严谨、前后一致。填报使用的excel模板文件已经设定各项计算公式和显示格式,填写、上传时不得对公式、格式及各工作簿名称进行修改。以直属学校及学区为单位于5月20日前上报,上报电子版及盖章PDF版。
(三)对标对表,强化整改。各学校要对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等相关标准要求,找准存在的问题、短板,制定有效的整改推进方案,落实阶段整改目标,积极推进两项工作。
附件:1.荣昌区义务教育阶段50人及以上学校采集表
2.荣昌区义务教育阶段50人以下教学点采集表
3.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信息表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赖成军(义务教育),联系电话:46780306;
曹礼洪(学前教育),联系电话:467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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