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涉农补贴领域 > 申请指南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6-00068
  • [ 发文字号 ]
  • 荣农函〔2026〕5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函
日期:2026-04-23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荣农函〔202634文件,截止申报时间,我委收到的《重庆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申请补助总额未达财政拟补助资金总额。现再次公开申报,请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具有合法环评和用地手续,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登记的生猪养殖场。

2优先支持饲养荣昌猪的养殖场

3原则上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贴息除外)

、支持环节

支持养殖场参照重庆市未来猪场建设指南(见附件4),完善自动饲喂、监控设备、环境调控、洗消设备、监测设没备、智能感知、动物福利等智能化设备,构建“全方位感知一智能化分析一自动化执行”的管理体系,实现猪场生物安全精细管控、生产数据实时采集、环境参数精准调节、健康状态动态监测、异常行为自动预警等管理闭环建成后项目场符合未来猪场要求

、补贴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模式给与补助

补贴标准

财政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补助标准上限为25万元/个,补助资金不高于实际建设投资的50%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智能化设备和搭建管理系统。

五、严格申报程序,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报

一)业主申报各镇街按照业主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进行申报,做好建设内容的规划和投资金额的预算。

(二)镇街初审。各镇街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由镇街填写汇总表,于2026429日前以公函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报送至区畜牧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810

(三)项目评审。区农业农村委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公开公示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将拟上报备案项目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http://www.rongchang.gov.cn/)信息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上报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上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六、申报材料报送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汇总表。

承诺书。

申报主体按照要求进行填报,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

八、其他事项

、项目受理单位

电子件、纸质件(份)2026429日前报至重庆市荣昌区畜牧发展中心畜牧产业科,联系人:徐桃;联系电话:023-46778636;邮箱:461002884@qq.com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承诺书(格式)

      4. 重庆市未来猪场建设指南(1.0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xls

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docx

附件3:承诺书(格式).doc

附件4:重庆市未来猪场建设指南(1.0).pdf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423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